2020-12-14 09:04:19來源: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通知》明確,將企業信用修復由原來需向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分別提交申請,簡化為僅需向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提出信用修復申請,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進行信用修復。修復完成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通過政務大數據中心將修復結果推送共享至市場監管部門,由市場監管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同步修復企業信用,實現企業信用修復“一口受理、一次辦成”。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要進一步加大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雙公示”信息歸集共享工作力度,持續加強數據治理,提高數據質量,確保國家、省、市信用網站數據的統一性、完整性。各市要在12月22日前全面落實企業信用修復“一口受理、一次辦成”各項要求,并將工作完成情況報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