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青2023-01-10 09:38:08來源:中國建設報
??為更好發揮社會信用體系在支撐“放管服”改革和營造誠實守信的房地產市場環境等方面的積極作用,近日,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青海省房地產業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將對青海范圍內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和房地產經紀機構(以下簡稱“房地產業企業”)的信用采集、信用評價、運行評價結果等實施綜合性管理。
??根據《辦法》,各級房地產主管部門將全面考量房地產業企業經營時間、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等方面的綜合實力,對其信用等級作出客觀公平評價。信用評價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級實施,堅持依法依規、保護權益、審慎適度、清單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和健全信用采集、失信行為認定、記錄、歸集、共享、公開和修復等機制,不斷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
??據了解,房地產業企業信用信息分為基本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一票否決信用信息四類。信用等級分為4A、3A、2A、A和B五個等級,分別表示企業的信用程度。
??《辦法》明確,信用等級評價采取定期評定和動態評定相結合的方式,信用等級定期評定結果每年發布一次,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對不同信用等級房地產業企業分別實施相應的獎懲措施。
??對不同“A級”等級的房地產業企業進行不同程度的監管服務,包括提供綠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措施,增加貸款授信并提供多種金融服務,在日常專項檢查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中,適當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等。對評定的“B”級企業,則要加大監管力度,加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力度,加強對企業重點監督管理并實施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