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0 09:51:01來源: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各市、區住建局(委)、蘇州工業園區規建委,各房地產經紀機構:
??為落實“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進一步規范房地產經紀行業行為,維護良好的房地產市場秩序,根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住建部發改委和人社部令第8號)、《蘇州市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蘇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3號)、《蘇州市房地產經紀與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及《蘇州市房地產經紀信用評價標準(試行)》(蘇住建規[2019]2號)、《蘇州市房地產經紀服務人員信息卡使用管理辦法(試行)》(蘇住建房[2020]17號)等文件規定,經研究,決定自2021年1月開始,開展2019~2020年度全市房地產經紀機構信用評價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范圍及對象
??全市范圍內(不含昆山市)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已入網的房地產經紀機構。
??二、申報方式及時間
??本次房地產經紀機構信用評價工作采取網上申報提交的方式,由房地產經紀機構通過蘇州市房地產經紀與信用管理平臺(網址:xygl.szfcweb.cn)自行申報提交。申報提交時間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止。
??三、評價方式及要求
??各市、區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信用評價工作,姑蘇區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信用評價工作由市房地產市場和交易管理中心負責;評價的方式采取后臺審核的方式,由各市、區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對房地產經紀機構網上申報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并按照相關規定及標準評定出相應等級后上傳市房地產市場和交易管理中心復審,由市房地產市場和交易管理中心將復審結果報市住建局核準。結果在蘇州市住建局網站(zfcjj.suzhou.gov.cn)、蘇州市房地產經紀與信用管理平臺(xygl.szfcweb.cn)公示。
??房地產經紀機構對公示的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內向轄區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反映;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調查、核實后異議不成立的,將確定房地產經紀機構信用等級并向社會公布。
??四、其他事項
??1.未申報機構處理:在規定時間內房地產經紀機構未按要求提交申報評價材料參與信用評價,該房地產經紀機構信用等級以C級等次公示,且下一個評價周期初始分降5分。連續2個評價周期未參加評價的,列入異常機構名錄,凍結網上簽約資格。
??2.申訴處理:房地產經紀機構對本機構信用等級有異議的,可在該信用評價公布后30個工作日內向轄區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轄區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收到書面申訴材料30日內進行查證處理,并予以答復。
??3.房地產經紀機構信用評價工作由市房地產市場和交易管理中心具體組織實施。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