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2 10:54:10來源:益陽市人民政府
益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促進市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
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益陽高新區管委會,大通湖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關于促進市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益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促進市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以及“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要求,促進我市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實行契稅補貼。在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同時滿足下列兩項條件的可享受購房財政補貼:1.僅限于購買通過公開招拍掛取得國有土地開發新建的商品住房(不含商業門面、車位、車庫、雜物間、安置房和二手房);2.在本政策有效期內辦理網簽備案,并繳納契稅。對于符合上述兩項條件的購房人,由財政部門按其所繳納契稅的50%對購房人予以補貼。(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赫山區人民政府、資陽區人民政府、益陽高新區管委會)
??二、加大住房公積金使用支持力度。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35萬元調整為45萬元。提高純公積金貸款比例,貸款額由不高于房價的70%,提高到不高于房價的80%。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房屋面積限制,單元建筑面積由180平方米(含)以內提高到200平方米(含)以內。調整家庭貸款次數認定,借款申請人家庭的貸款次數,以在益陽行政區域內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并計算,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記錄不計入借款申請人家庭貸款次數。支持靈活就業人員貸款購房,對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進城務工人員等靈活就業人員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并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拓寬增值收益使用渠道,利用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購買中心城區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賃住房。(責任單位:市公積金中心)
??三、切實解決業主子女入學問題。業主購房入住后,其直系子女可憑《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契稅繳納憑證,享受房屋所在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位。(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稅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赫山區人民政府、資陽區人民政府、益陽高新區管委會)
??四、降低土地資金使用成本。在本政策有效期內出讓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用地(以土地成交確認日期為準),可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在簽訂《土地成交確認書》后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總價款的50%,余款可在成交之日起一年內繳清,不收取延期產生的利息。(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五、容缺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繳納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讓金后,各相關職能部門可容缺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行政審批,引導支持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相關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教育設施配套費等報建費用(人防費用除外)可在取得預售許可證后3個月內繳清,并將報建費計入預售資金監管額度,屆時協調落實預售資金撥付和報建費繳納。(責任單位:市政務管理服務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
??六、適度放寬預售許可辦理條件。新建多層建筑形象進度達到三分之一及以上,高層建筑形象進度達到四分之一以上的房屋,可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信用等級為A級及以上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或符合裝配式建筑、第四代商品住宅建筑標準的項目,所建商品房項目預售許可要求的工程形象進度可按達到正負零且完成棟間地下室的標準執行。(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七、加快推進非住宅去庫存。對已出讓但尚未完全開發建設的商業用地,在滿足公共服務和基礎配套設施承載力的前提下,可向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申請,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調整為居住、養老、文化、旅游、體育等適應市場需求的用地進行開發建設。放寬商住比限制,在項目規劃時可由開發企業自行決定。出臺我市地下空間確權登記辦法,推進地下空間合理利用。(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稅務局、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
??八、調整拆遷安置方式。市中心城區嚴格限制新建拆遷安置房,逐步轉變為以貨幣化為主的安置方式,提高貨幣化安置比例,鼓勵團購商品房作為安置房源。(責任單位: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赫山區人民政府、資陽區人民政府、益陽高新區管委會)
??九、加快相關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建設。根據土地出讓和項目開發的實際需要,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及時完善項目周邊道路、學校、幼兒園等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教育局、赫山區人民政府、資陽區人民政府、益陽高新區管委會)
??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和引導各金融機構加大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信貸支持,合理確定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貸款利率要求,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融資需求,加大對優質項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產開發貸款平穩有序投放。(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銀保監分局)
??十一、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自今年7月1日起,市中心城區范圍內新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預售商品房全面實施“交房即交證”,實現“交房即交證”常態化。(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十二、穩定商品房住房價格。進一步完善商品房價格備案制度,嚴格執行和落實一房一價、明碼標價的相關規定,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定價和審慎調價,堅決遏制房價暴漲暴跌,嚴厲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
??十三、整治房地產市場秩序。嚴格規范預售資金監管,堅決遏制違規抽逃預售資金的行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房地產中介市場秩序,規范新房渠道分銷,不定期開展房地產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經營行為檢查。嚴格規范房地產信息發布,加強房地產輿論正面引導。各媒體、網站及自媒體平臺要嚴格規范信息發布行為,審慎評估發布和傳播內容的合法性、真實性,對惡意捏造、傳播謠言及煽動和制造市場恐慌情緒、擾亂社會秩序、破壞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個人和機構,采取約談、通報、列入黑名單等措施進行處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移交執法機關處理。(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局)
??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6月1日起實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各區縣(市)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