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綜合規定 2024-10-22 10:19:46 來源:常德市人民政府
- 城市:湖南
- 頒發時間:2024-10-11
- 發文字號:常政辦發〔2024〕9號
- 發文機構:常德市人民政府
- 實施日期:2024-10-11
- 效力級別:地方政府規章
- 類別:房地產綜合規定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常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柳葉湖旅游度假區、西湖管理區、西洞庭管理區管委會,市直和中央、省駐常有關單位:
??《常德市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常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0月11日
??常德市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決策部署,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措施。
??一、繼續實行購房契稅財政補貼。對2024年1月1日以來在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房(不包括車位、車庫和雜物間等)的自然人購房者,按其實際繳納的契稅予以50%的財政補貼。各相關部門應暢通繳稅渠道,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即可憑商品房買賣合同繳納契稅。具體實施細則由市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稅務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二、拓寬人才購房補貼范圍。吸引大專以上學歷及各類技術人員在我市創業就業,在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可享受購房補貼。其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級職稱人員、高級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等級人員補貼標準為200元/平方米,碩士研究生、副高級職稱人員及技師補貼標準為150元/平方米,本科生、中級職稱人員及高級工補貼標準為120元/平方米,專科生及中級工補貼標準為100元/平方米。以上人員同時符合我市現行人才政策相關規定的,按“夫妻雙方從高”原則兌現購房補貼。補貼以貨幣形式一次性發放,以其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面積作為補貼計算基數。具體實施細則由市財政局會同市委組織部、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等部門制定。(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委組織部、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三、多渠道消化商品房庫存。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為高等院校、園區、企事業單位等開展專場團購活動,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定向實行合理折扣促銷。(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四、落實最低首付和房貸利率規定。銀行機構落實下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規定,全面取消首套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落實批量調整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個人住房消費負擔。(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常德市分行、常德金融監管分局)
??五、擴大公寓購房者享受城市福利政策范圍。凡于本措施實施期間在市中心城區購買公寓的個人,公寓水電氣已安裝“一戶一表”的,自來水公司、電網公司、燃氣公司抄表到戶后,用戶可持不動產權證等證件,申請執行城鎮居民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標準,可享受與該區域住宅同等的落戶、子女就近入學等政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動辦〉、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國網常德供電公司、市自來水公司、昆侖燃氣常德分公司)
??六、出臺“二孩”及“三孩”家庭住房支持政策。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及“三孩”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當期最高貸款額度分別上浮20%和50%,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可按家庭當期最高提取額度分別上浮25%和50%;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二孩”及“三孩”家庭予以優先保障。具體實施細則由市住建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市衛健委)
??七、實施“以舊換新”購買模式。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積極探索租購存量房(二手房)、“以舊換新”購房模式。按照《關于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2023年第28號),對同一城市范圍內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八、持續穩定商品房價格。繼續實施商品房價格備案制度,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引導開發企業根據商品房開發建設成本、合理利潤等因素科學合理定價,維護房地產市場穩定。(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動辦〉)
??九、完善存量房交易管理。全面優化存量房交易流程,完善工作機制,住建部門建立統一、規范且開放的存量房(二手房)信息發布平臺以及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市場。存量房(二手房)交易主體、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可通過 “智慧住建” 平臺簽訂交易合同,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準確填報房產合同信息、身份信息,如實申報成交價格并辦理備案手續。住建部門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制定存量房(二手房)網簽備案示范文本,嚴格審核“智慧住建” 平臺房源、房產經紀人及交易人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并將交易資金和傭金納入平臺進行統一監管。住建部門負責將分區的存量房(二手房)基準成交價格信息和核準規范后的存量房(二手房)網簽合同推送至稅務、公積金管理、不動產登記等部門,以便辦理相關業務,切實推動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市場的規范、有序發展。(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稅務局、常德金融監管分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十、推動二手房“帶押過戶”。細化二手房“帶押過戶”政策,優化辦理流程,協同銀行、公證機構,打通群眾住房交易跨行“轉貸”堵點,全面推動二手房“帶押過戶”落地。(責任單位:常德金融監管分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十一、加大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力度。及時發布商品房交易風險提示,全面推廣使用《湖南省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切實規范買賣雙方交易行為。住建、市場監管、公安、稅務、城管執法等部門開展房地產市場聯合執法,依法查處房地產開發、銷售、中介、物業、租賃等領域違法行為,重點整治故意隱瞞房源不利信息、惡意壓低二手房價格、違規收取費用的現象。(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稅務局、市城管執法局)
??十二、嚴格規范信息發布。建立常態化信息發布機制,強化正面輿論引導,有效穩定市場預期。各媒體、網絡平臺、公眾號等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嚴格規范信息發布行為,審慎評估發布內容合法性、真實性、導向性。對虛假報道和惡意炒作、制造市場恐慌情緒等行為要及時管控、從速處置,避免造成誤解,引發輿情炒作蔓延。(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
??十三、優化購房落戶及入學條件。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后,購房人已完成網簽合同并繳納契稅的,可參照“有房有戶”類別就近入學,可到公安部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
??十四、優化房地產住宅用地供應。根據現有庫存和市場需求及時對土地供應規模進行科學管控,集中力量消化存量商品住宅,直至消化周期達到管控預期區間;科學調整房地產住宅用地供應結構,允許土地出讓時側重支持改善型房地產住宅項目開發。充分利用湖南省自然資源全要素供需信息平臺“土地超市”,對周邊道路及地下管網等基礎設施配套到位的地塊優先供應。(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
??十五、調整土地出讓費用標準。對按規劃要求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且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教育主管部門的擬出讓土地,在評估土地價格時,教育用地部分土地價格優惠比例由30%上浮至40%。(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十六、做好房地產金融信貸支持。加快建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定期推送融資項目“白名單”,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應推盡推、應貸盡貸,保持房地產開發貸款平穩有序投放,滿足合理性貸款需求,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建立住房公積金、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等存儲激勵和負面清單制度。(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常德金融監管分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常德市分行、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十七、積極主動化解市場風險。加大對風險項目的處置力度,壓實房地產開發企業主體責任,制定“一樓一策”方案,強化資產保全和盤活處置,有序推進風險項目復工復產,依法依規確保購房者利益,積極推進“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目標的實現。出臺“保交房”項目“交房即交證”實施細則,在確保房屋質量安全、消防安全的前提下,住建部門出具可先行辦理不動產登記意見后,可受理購房業主辦理不動產權登記申請。因開發企業原因不能按期交房的,根據購房業主意愿,引導金融機構在政策允許范圍內相應放寬購房貸款償還期限。(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國資委、市城管執法局、人民銀行常德市分行、常德金融監管分局)
??十八、充分發揮經營性物業貸款作用。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利用自身擁有的符合條件的商業性房地產,向商業銀行申請經營性物業貸款,可用于承貸物業在經營期間的維護、改造、裝修等與物業本身相關的經營性資金需求,以及置換借款人為建設或購置該物業形成的貸款、股東借款等。(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常德市分行、常德金融監管分局)
??十九、支持對商業和辦公項目分割(合并)銷售。對于已竣工驗收但未售的空置商業辦公項目,滿足消防、用水、用電、排污、結構安全,在不改變建筑使用功能、不新增建筑面積、不改變建筑外觀的前提下,無需辦理建筑工程規劃方案變更手續,直接申請施工圖變更后,允許依法依規分割(合并)銷售,并辦理相關權屬登記手續。(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
??二十、緩解企業完稅壓力。對有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房地產企業,可以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切實緩解企業資金壓力。(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二十一、規范商品房預售管理。加強預售監管,堅決遏制房地產市場新增風險,全方面全過程評估預售后是否存在逾期交付、質量安全、設施配套不完善等風險。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和各商業銀行協助將購房貸款及時歸集至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逐步探索進行現房銷售試點。(責任單位:市住建局、人民銀行常德市分行、常德金融監管分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二十二、支持商務辦公、住宅建筑產品創新創優。在不影響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允許對凸窗(飄窗)以及非公共空間(包含但不限于露臺、設備平臺、空調擱板、結構板等)進行合理化利用,不納入建筑面積進行銷售。通過招拍掛方式公開出讓的商住用地,未開工的住宅項目在不改變用地性質和容積率等的前提下,可以申請優化調整住房套型結構。鼓勵住宅建筑創新設計,打造“第四代”“大平層”等改善型產品,相關要求和規劃技術經濟指標計算按最新相關規定執行。棚戶區改造地塊原則上按照市政府批準的控規圖則執行,在不改變土地用途和容積率指標,滿足公共服務設施、基礎配套設施承載力,符合國家規范和標準的前提條件下,可以根據市場需求優化其他規劃技術經濟指標。(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
??二十三、優化容積率計算規則。增加不計容建筑面積的情形,包括:新建建筑物屋頂的梯屋、電梯機房、水箱間、人防報警間、通信基站機房面積累計不大于屋頂層面積20%;既有房屋為滿足安全疏散、改善垂直交通等需要而增設必要的消防樓梯、連廊、無障礙設施、電梯等配套設施用房;新建建筑外墻面抹灰、裝飾面、鑲貼塊料面層、裝飾性幕墻。新建住宅項目配建且無償移交政府的公共服務用房(配建學校除外)計算建筑面積,可以不計入容積率,可以辦理不動產登記。將住宅建筑首層作為公共開放空間設置為架空的,在高度不超過6米的情況下,計算建筑面積,可以不計入容積率。(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二十四、合理開展“商改居”。對已出讓未建設和分期在建的商業和商住綜合用地,可申請降低商住比,對前期土地取得過程中享受的相關優惠政策進行調整且經論證可行并報市政府批準后,調整為居住、養老、文化、體育等用地進行開發建設。(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二十五、優化竣工驗收備案手續。進一步優化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流程,對符合項目整體質量安全、消防、人防及規劃核實等要求,達到安全使用前提,且滿足使用功能的單位工程,可采取分期、分批、聯合驗收的方式備案,公共服務、基礎配套建設必須納入首期核驗范圍。(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動辦〉)
??二十六、穩妥處理既有開發行為遺留問題。本措施實施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設備平臺、公共活動空間、結構板、鏤空、電梯前室和適當增加結構(設備)轉換層層高等不影響城市規劃的行為,在不影響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可按不計容建筑面積補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后進行竣工驗收,但不予辦理產權登記;對不嚴重影響城市規劃且擴建部分已取得預售許可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由市城管執法部門依法進行處理,補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竣工驗收合格后可依據房屋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局)
??本措施所稱市中心城區包含武陵區、鼎城區、常德經開區、常德高新區、柳葉湖旅游度假區。按照財政受益原則,本措施中涉及的相關補貼資金,武陵區和柳葉湖旅游度假區由市級財政負擔,其他各區由當地財政負擔。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若國、省有新的政策規定,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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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
(2023-02)1571.9點
- 0.13%
- -0.91%
日期 | 指數 | 環比 | 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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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