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報告 2025-04-02 10:40:50 來源: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 城市:上海
- 發布時間:2025-04-02
- 報告類型:權威報告
- 發布機構: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定,經審計,并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上海市住房公積金2024年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21名委員,2024年召開3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事項主要包括:《關于2023年本市住房公積金計劃執行、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和2024年工作安排的報告》《關于上海市住房公積金2023年年度報告編制說明情況的報告》《關于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歸還長三角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報告》《關于2024年-2025年度歸集委托協議的報告》《關于優化本市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政策的報告》《關于上海12329住房公積金熱線及短信項目2024年情況以及2025年計劃安排的報告》,會議通報《住房公積金管委會2023年工作總結及2024年工作計劃》《關于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的表決通報》《關于本市2024年度繳存基數調整的表決通報》等。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為直屬上海市人民政府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設13個處室,16個管理部。2024年末,從業人員298人,其中,在編245人,非在編53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24年,新開戶單位7.11萬家,凈增單位3.04萬家;新開戶職工61.36萬人,凈減職工13.00萬人;實繳單位59.05萬家,實繳職工931.26萬人,繳存額2594.47億元,同比分別增長5.41%、-1.38%和4.91%。2024年末,繳存總額22012.89億元,比上年增長13.36%;繳存余額8645.58億元,同比增長11.63%。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1家。
(二)提取:2024年,403.75萬名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1693.90億元,同比增長3.00%;提取額占當年繳存額的65.29%,比上年減少1.21個百分點。2024年末,提取總額13367.31億元,比上年增長14.51%。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本市購買首套住房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為130萬元(個人為65萬元),繳交補充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160萬元(個人為80萬元),多子女家庭在本市購買首套住房,最高貸款限額(含補充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在以上基礎上上浮20%;本市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為100萬元(個人為50萬元),繳交補充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130萬元(個人為65萬元)。
??2024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0.90萬筆951.23億元,同比分別下降1.05%、增長14.27%。
??2024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781.58億元。
??2024年末,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333.05萬筆13535.24億元,貸款余額6191.94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3.39%、7.56%、2.82%。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繳存余額的71.62%,比上年末減少6.14個百分點。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20家。
??2.異地貸款:2024年,發放異地貸款1066筆12.50億元。2024年末,發放異地貸款總額25.99億元,異地貸款余額23.18億元。
??3.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2024年,未發放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至年末貼息貸款余額為零。
??(四)購買國債:2024年未購買國債,至年末國債余額為零。
??(五)資產證券化:2024年末,個人住房貸款資產支持證券的未償付貸款筆數為3.94萬筆,本金余額為47.66億元。
??(六)資金存儲:2024年末,住房公積金存款2543.08億元,其中,1年(含)以下定期125.00億元,1年以上定期1693.00億元,其他(協定、通知存款等)725.08億元。
??(七)資金運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和項目貸款余額的總和占繳存余額的71.62%,比上年末減少6.14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24年,業務收入272.88億元,同比增長11.27%。其中,住房公積金業務收入268.98億元,包括存款利息77.76億元,委托貸款利息191.13億元,其他0.09億元。
??(二)業務支出:2024年,業務支出133.20億元,同比增長11.53%。其中,住房公積金業務支出131.85億元,包括支付職工住房公積金利息125.20億元,歸集手續費2.79億元,委托貸款手續費3.86億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139.68億元。其中:
??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137.13億元,同比增長10.87%。當年增值收益率1.67%,比上年減少0.01個百分點。
??城市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增值收益2.55億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109.71億元,提取管理費用2.02億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7.95億元(含城市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增值收益2.55億元)。
??2024年,上交管理費用2.02億元。上繳財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2.73億元。
??2024年末,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879.31億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346.45億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24年,管理費用支出2.02億元,同比增長0.50%。其中,人員經費1.19億元,公用經費0.26億元,專項經費0.57億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個人住房貸款:2024年末,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3.68億元,逾期率0.594‰。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879.31億元。2024年,未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逾期貸款。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8.41%,國有企業占13.85%,城鎮集體企業占1.51%,外商投資企業占16.41%,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56.67%,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1.21%,靈活就業人員占0.05%,其他占1.89%;中、低收入占91.88%,高收入占8.12%。
??新開戶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3.88%,國有企業占12.26%,城鎮集體企業占1.53%,外商投資企業占13.64%,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66.24%,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0.73%,靈活就業人員占0.01%,其他占1.71%;中、低收入占97.55%,高收入占2.45%。
??(二)提取業務。
??提取金額中,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62.46%,租賃住房占12.20%,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97%,支持老舊小區改造占0.15%,離休和退休提取占15.1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0.01%,出境定居占0.15%,其他占4.90%。
??提取職工中,中、低收入占88.20%,高收入占11.80%。
??(三)貸款業務。
??個人住房貸款:2024年,支持職工購建房996.73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27.28%,比上年末增加0.04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在貸款合同約定的存續期內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93.62億元。
??職工貸款筆數中,購房建筑面積90(含)平方米以下占50.06%,90-144(含)平方米占44.82%,144平方米以上占5.12%。購買新房占30.29%(其中購買保障性住房占0.53%),購買二手房占69.71%。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50.11%,雙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49.76%,三人及以上繳存職工共同申請貸款占0.13%。
??貸款職工中,30歲(含)以下占20.53%,30歲-40歲(含)占57.18%,40歲-50歲(含)占19.70%,50歲以上占2.59%;購買首套住房申請貸款占88.94%,購買二套及以上申請貸款占11.06%;中、低收入占85.57%,高收入占14.43%。
??(四)住房貢獻率。
??2024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88.76%,比上年增加2.81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受托辦理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2024年起,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成為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受托銀行之一,本市貸款業務受托銀行擴展至20家。
??(二)政策調整情況
??1.調整202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上下限
??自2024年7月1日起,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22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23年月平均工資。2024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至7%。單位可以自愿參加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至5%。具體繳存比例均由單位自主確定。2024年度本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如下:
??2.提取政策調整情況
??一是2024年6月1日起實施長三角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還貸提取支持政策。職工在江蘇省、浙江省或安徽省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符合規定的購房情形和提取條件的,主貸人及配偶可以提取本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二是2024年11月1日起實施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新政。保障性租賃住房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市場租賃住房提取限額提高至每月4000元;允許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家庭按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同時采取調整提取頻次、優化扣款規則、固定提取日期等舉措提升業務辦理便捷度。
??3.貸款政策調整情況
??一是2024年1月3日起,優化改善型住房貸款認定標準,繳存職工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在全國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認定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二是自2024年5月28日起提高最高貸款額度,購買首套住房的,個人公積金(含補充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80萬元,家庭公積金(含補充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160萬元;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個人公積金(含補充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65萬元,家庭公積金(含補充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130萬元。三是下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要求,購買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5%,若貸款所購住房位于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賢、寶山、金山6個行政區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四是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下調至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下調至2.775%和3.325%。
??(三)業務服務優化情況
??1.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企業職工辦事更便捷
??一是通過信息共享實現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預填,提升企業納稅繳費便利度。二是聚焦企業設立、變更、注銷全周期,鞏固推進改革優化舉措,實現企業賬戶自動變更、注銷等“一件事”,助力優化營商環境。三是優化“企業職工退休一件事”“公民身故一件事”線上業務辦理,拓展申請人員范圍,精簡提取材料,申請人辦事更便利。四是推進異地貸款受理流程改造,實現異地貸款外省市公積金繳存情況和貸款情況的核查“亮碼可辦”,有效減少職工跨省跑動。
??2.創新住房公積金數字化服務,深化“一網通辦”應用
??一是創新推動“一網通辦”遠程虛擬窗口視頻客服應用,通過線上“屏對屏,面對面”,精準高效解決用戶難題。二是持續拓展“一網通辦在線幫辦”人工服務,實現一分鐘響應率98.03%,滿意度98.99%,服務水平全面提升。三是全面完成上海公積金APP與隨申辦市民云和企業云融合,統一指尖上的住房公積金辦理渠道。
??3.優化綜合服務平臺,健全完善服務體系
??一是推進上海住房公積金網適老化改造,暢通無障礙瀏覽,改善特殊人群的使用體驗。二是全面升級住房公積金英文網站,重構頁面設計和服務專欄,打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全面提升住房公積金國際化服務水平。三是高度重視“好差評”以評促改。逐條梳理處置“好差評”、“辦不成事”留言評價,統籌分類研判,定期總結分析,及時溝通協調,完成改進優化舉措總計18項。四是加強自助終端集成服務,推廣覆蓋至全市各區管理部。同時2024年推動6項業務新增接入“一網通辦”自助終端,累計接入23項。
??(四)宣傳培訓情況
??一是不斷豐富新媒體宣傳內容和形式,圍繞企業和群眾關注的熱點,及時發布住房公積金相關新政、推出住房公積金執法系列、“一網通辦智能導辦”系列等專題,累計閱讀量破百萬。二是積極組織開展政策培訓宣講,采取線上直播、線下互動等形式,與有關部門聯合開展住房公積金政策宣講工作,2024年總計組織開展培訓138場次,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同時積極參與上海市“保租房畢業季進校園”系列專項活動,為高校畢業生提供住房公積金提取等一站式服務,助力高校畢業生安心選房租房。
??(五)執法推進情況
??一是強化行政執法社會信用管理,實現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公示信息與信用信息平臺互聯互通、實時對接,提高行政執法工作質效。同時,修改完善住房公積金領域公共信用信息修復制度,保障信用主體的公共信用信息修復權益。二是積極維護職工合法權益,2024年全市共受理登記投訴舉報3794件,經督促協調,2114件得以在立案前協調化解,立案前的協調化解率為58.14%。當年共發出《責令限期繳存通知書》305件,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163件,通過執法辦案共為4700名職工追回住房公積金5355.02萬元。
??(六)風險防控情況
??一是完善風險防控系統提示機制,優化調整風險指標規則,強化風控檢查結果運用,輔助日常業務安全有序開展,進一步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二是對業務風險點和防控措施進行再梳理、再分析、再檢視、再優化,補齊漏洞短板。進一步用好技術手段,通過中心風險防控系統、內控平臺等排查疑點數據和業務,完善風險防控措施,提高內控管理水平。
??(七)信息化建設情況
??一是有序推進數據質量提升工作取得實效。制定中心數據質量提升工作方案,建立組織領導和工作推進機制,完善數據管理平臺功能,多渠道聚合數據檢核規則,多輪次實施數據治理,有效提升基礎數據質量,不斷夯實數據底座。二是成功推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房“一件事”上線。通過數字化支撐和集成服務改革,在購買預售商品房實現“一站式申請”“并聯式審批”“不見面抵押”,幫助借款人實現線上辦、簡材料、減跑動,進一步提升住房公積金貸款服務的體驗度。三是如期完成電子檔案系統建設任務。落實《住房公積金業務檔案管理標準》,基本實現線上、線下業務檔案“收、管、存、用”全流程管理功能,切實提高業務檔案管理標準化、規范化水平。
??(八)榮譽獲得情況
??2024年,中心、部門及職工共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12項,分別為:上海12329住房公積金熱線榮獲“2023年12345市民服務熱線系統立功競賽專業賽道獎項”;上海住房公積金網獲評2023年度中國領先政務網站;上海公積金微博獲評2023年度中國優秀政務新媒體;上海公積金“遠程虛擬窗口”服務獲評2024年中國“互聯網+政務服務”十佳創新案例;中心1個部門獲評2024年上海市巾幗文明崗;中心2個部門榮獲2024年度市“一網通辦”立功競賽活動集體獎項,其中二等獎1個、三等獎1個;中心3名職工榮獲2024年度市“一網通辦”立功競賽活動個人獎項,其中一等獎1名、二等獎1名、三等獎1名;中心退休黨支部獲評2022-2024年度“上海市離退休干部示范黨支部”;“公積金媽咪小屋”獲評2024年上海工會“五星級”愛心媽咪小屋。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31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布的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的指標解釋口徑:
??1.實繳單位數:指實際發生過1次(含)以上匯繳、補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數。
??2.實繳職工人數:指實際發生過1次(含)以上匯繳、補繳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人數。
??3.繳存額:指當年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金額(包括實際匯繳、補繳金額和結轉利息)。
??4.繳存余額:指截至年末繳存總額(包括應付給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結轉利息)扣除累計提取額后的金額。
??5.新開戶單位數:指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不含尚未繳存)的單位數。
??6.新開戶人數:指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不含尚未繳存)的職工人數。
??7.凈增單位數:指當年實際繳存單位數與上年實際繳存單位數的差額。
??8.凈增職工人數:指當年實際繳存職工人數與上年實際繳存職工人數的差額。
??9.發放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金額:指由商業銀行向繳存職工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金額(包括中心以存量的公積金貸款資產出表轉為商業貸款的金額),商業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之差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所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未計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情況表。
??10.當年貼息額:指為以前年度發放和本年度發放的貼息貸款,在本年度內支付的貼息金額。
??11.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指年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當地商業性和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總和的比率。
??12.個人住房貸款支持職工購建房面積:指利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含組合貸款)支持職工購買(建造)住房的建筑面積。
??13.住房公積金存款額:指年末住房公積金存放在銀行的資金額,包括融資資金,不包括開發商保證金等不能用于提取、貸款的資金,不包括增值收益專戶存款。
??14.增值收益率:指增值收益與月均繳存余額的比率。月均繳存余額指當年內各月末住房公積金累計繳存余額之和除以12。
??15.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指截至年末借款合同約定到期3個月(含)以上、6個月(不含)以內應還未還貸款本金額與合同約定到期6個月(含)以上未歸還貸款的本金余額之和。
??16.繳存、提取、貸款職工按收入水平分類:中、低收入是指收入低于上年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高收入是指收入高于上年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含)。
??17.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當年獲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職工合同期內所需支付貸款利息總額與申請商業性住房貸款利息總額的差額。商業性住房貸款利率按照相應期限的最新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測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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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
(2023-02)1571.9點
- 0.13%
- -0.91%
日期 | 指數 | 環比 | 同比 |
---|---|---|---|
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