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綜合規定 2023-12-22 09:45:41 來源:攸縣人民政府網站
- 城市:湖南
- 頒發時間:2023-12-12
- 發文字號:攸政辦發〔2023〕8號
- 發文機構:攸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實施日期:2024-01-01
- 效力級別:地方政府規章
- 類別:房地產綜合規定
攸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關于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攸政辦發〔2023〕8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相關單位:
??現將《關于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攸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關于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堅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住房合理需求,優化房地產市場環境,保障購房者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根據《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株政辦發〔2023〕7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保障購房者合法權益。推行新建房地產項目“交房即交證”。積極主動化解市場風險,加大對“問題樓盤”的處置力度,有序解決相關問題,依法依規確保購房者利益,加快實現“保交樓”目標。對經網簽購買住房因開發方原因不能按期交房的業主,根據購房業主意愿,引導金融機構在政策允許范圍內相應放寬購房貸款償還期限。(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法院、縣財政局、縣金融辦)
??二、實行購房補貼。在縣城區內購買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簽訂網簽合同且繳納契稅的,由縣財政按其所繳納契稅額的50%對購房人予以補貼。(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稅務局、縣自然資源局)
??三、實行購買地下車位補貼。在縣城區內購買商品房開發小區地下車位,簽訂合同且繳納契稅的,由縣財政按其所繳納契稅額的80%對購房人予以補貼。(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稅務局、縣自然資源局)
??四、支持大學畢業生購房。對在攸縣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2年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高級技師、全日制本科和職業院校全日制大專學歷獲得技師職業資格人才,首次在縣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簽訂網簽合同并繳納契稅的,不受單位、年齡、畢業時間的限制,一次性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2萬元的購房補貼。由用人單位申報和發放,縣財政保障資金。(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人社局、縣委人才辦、縣自然資源局、縣稅務局)
??五、支持住房需求。對在攸縣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簽訂網簽合同且繳納契稅的,縣財政給予1萬元的購房補貼,以滿足購房群體的剛性住房需求。對在攸縣購買非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簽訂網簽合同且繳納契稅的,縣財政給予5千元的購房補貼,以滿足購房群體的改善性住房需求。(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稅務局、縣自然資源局)
??六、促進車位有效利用。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對采取按揭貸款購買地下車位的,代為支付貸款利息。公安、城管部門按照職責職能加大車輛違法違停整治力度和強化管理手段,從嚴規范小區周邊停車秩序,整頓夜間車輛亂停亂放行為。(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公安局、縣城管局)
??七、加強商住地公共配套。加大城區配套公共設施的建設力度,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積極推動社會資本投資配套市政基礎設施。水、電、燃氣、道路等配建項目與開發項目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時投入使用。對于當前項目周邊基礎設施不到位的,由縣政府辦牽頭集中處置,建立問題臺賬,及時協調解決,確保項目基礎設施配建到位。(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攸發集團等)
??八、提高預售資金使用效率。對商品房預售資金實行全額監管。在優先保障預售資金用于本項目建設的前提下,將預售資金留存標準設置為10%,有房源擔保的可進一步調整至5%。增加房屋主體驗收資金解控節點,減輕房地產企業資金壓力,提高預售資金使用效率。(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九、提升住房品質。大力發展綠色裝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加大鼓勵差異化住房產品的供給,滿足個性化、改善型住房需求,在符合國家土地紅線和城市總體規劃前提下,可以優化規劃指標建設高品質住宅。(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財政局)
??十、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加強在建房地產項目建設動態管理,嚴格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確保項目順利交付。嚴肅查處房地產開發、銷售、金融、中介、物業、租賃等違法違規行為,防止房價異常波動,凈化市場環境。鼓勵有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實行現房銷售。(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管局、縣金融辦)
??十一、加強信息公開。建立常態化信息發布機制,準確解讀房地產市場形勢與政策,加強信息監測,依法整治房地產信息網絡傳謠亂象,穩定市場預期。(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公安局)
??十二、優化購房落戶條件??h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在房屋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可在其轄區派出所完成樓盤備案,且購房人已完成網簽合同并繳納契稅的,可到公安部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完成落戶后,戶主子女可按照“有房有戶”類別安排就近入學。(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教育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
??本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期限暫定1年,其中第二、三、四、五項獎補政策執行期限從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第四、五項獎補政策不重復享受。如退房應當退還享受的相應補貼。補貼申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30日。
??攸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12日印發
- 10:02
- 09:49
- 09:32
- 09:29
- 09:29
- 09:24
- 09:20
- 09:16
- 08:49
- 08:42
- 08:15
- 2023-12-21 12:19:04
- 2023-12-21 11:26:46
- 2023-12-21 11:22:29
- 2023-12-21 10:56:01
- 2023-12-21 10:48:52
- 2023-12-21 10:27:31
- 2023-12-21 10:17:46
- 2023-12-21 10:10:34
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
(2023-02)1571.9點
- 0.13%
- -0.91%
日期 | 指數 | 環比 | 同比 |
---|---|---|---|
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
- 1關于發布《清遠市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
- 2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我市房地產支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3關于印發《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務的實施細則》的通知
- 4上海關于調整本市普通住房標準的通知
- 5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優化本市普通住房標準和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
- 6莆田市關于調整新出讓房地產用地地價房價管控政策的通知
- 7梧州市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
- 8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西安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 9玉溪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 10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動計劃(2023—2027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