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3 17:04:30來源:舒蘭市人民政府
舒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鼓勵返(來)舒人才、鄉(鎮)居民進城購房優惠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
舒政辦發〔2022〕38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各直屬機構:
??《鼓勵返(來)舒人才、鄉(鎮)居民進城購房優惠政策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2022年第1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舒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1月1日
鼓勵返(來)舒人才、鄉(鎮)居民進城購房優惠政策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住建廳鼓勵農民進城購房工作會議精神,釋放農村消費潛力,鼓勵人才返(來)舒就業創業,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先購買、再申請、后補貼”的原則,返(來)舒人才、鄉(鎮)居民進城購房申請補貼的,應當以滿足剛性住房需求為主,必須為家庭首套住房,堅決遏制投機炒房行為,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二、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為除南城街道、北城街道、濱河街道(不含永春村、紅石村)外的鄉(鎮)居民;或者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高級工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人員等返(來)舒人才。
??(二)申請人所購買的住房僅限于在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所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二手)住房,不包括商業、辦公等非住宅類房屋、別墅、保障性住房。
??(三)申請人購買的住房應當屬于家庭成員(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的唯一住房。
??三、優惠政策
??(一)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購買舒蘭市城區內9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政府每套補貼6000元;購買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政府每套補貼10000元。返(來)舒人才給予購房補貼,其中:全日制專科、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分別補貼10000元、20000元、30000元、50000元。對于申請人為碩士、博士的返(來)舒人才,暫無購買商品房意愿的,可根據工作合同期限居住政府人才公寓,擁有居住權;有購買商品房意愿但暫不具備購房條件的,可在市政府選定房源范圍內免費居住,由市政府與開發企業簽訂相關協議,待申請人工作合同期滿5年且有突出貢獻的,可將此房獎勵給本人。中、高級技術職稱分別參照全日制院校專科、本科畢業生補貼標準。返(來)舒人才購買改善型住房的,原有住房出售時間至2023年底,持出售原有住房相關手續領取補貼。以上補貼所需資金列入財政年度預算。
??(二)組織建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新建商品住房優惠讓利項目名錄”。返(來)舒人才、鄉(鎮)居民購買納入名錄的90平方米及以下新建商品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每套優惠10000元;購買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每套優惠15000元。同時享受政府補貼。
??(三)組織建立“家電、裝飾裝修折扣讓利商家名錄”。發放1000份商家消費券,每份500元,消費券總額度50萬元,先領先得,發完即止。消費券以券包(500個)形式發放,每個券包內含2張券,每張面值為500元,為滿減券(滿1000減500),需要在核銷商家范圍內進行核銷,可疊加使用,每天不限制使用次數。同時,商家配套折扣讓利。家電家具消費券核銷商家主要為列入“家電、裝飾裝修折扣讓利商家名錄”的商貿企業。
??(四)組織建立“商業銀行購房貸款利率下調名錄”。購買首套房、二套房(含二手房)優惠購房貸款下調利率。
??(五)舒蘭域內的農民,在我市購買商品住房,在義務教育階段安排其隨遷子女免試就近到公辦學校就讀。
??(六)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賬戶余額最低認定額度,積極推進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針對購買商品住房的返(來)舒人才、鄉(鎮)居民,從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時間計算,連續、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七)各責任部門要就行管領域內涉及的優惠政策制定具體操作流程。各責任部門認定購房居民是否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購房依據,以市住建部門備案的新建《商品房網簽買賣合同》為準;存量(二手)住房以市民服務中心四樓房地產管理綜合窗口,受理的存量(二手)住房買賣網簽備案合同為準。
??四、補貼申請程序
??(一)購房申請人到市民服務中心四樓14號窗口(房地產管理綜合窗口)提交購房補貼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
??(二)市住建局對購房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出具《返(來)舒人才、鄉(鎮)居民進城購房補貼確認函》。
??(三)審核通過后,由市住建局將購房材料轉至市財政局復核,市財政局將購房補貼資金于15日內撥付到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負責發放。審核結果未通過的,由窗口工作人員對申請人一次性告知。
??五、補貼申請材料
??(一)申請人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和婚姻關系證明。
??(二)購房補貼申請書。
??(三)村委會(農村社區)出具的鄉(鎮)居民戶籍證明(需經屬地公安部門認定)。
??(四)申請人為大專以上學歷及中、高級技術職稱的返(來)舒人員,需提供學歷證明、職稱證書及以繳納社保為依據的工作證明。
??(五)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二手房不動產登記證明)。
??(六)購房發票和契稅完稅憑證。
??(七)申請人銀行卡。
??(八)申請人家庭成員無房信息證明(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上住房)。
??六、其他情形
??(一)申請人獲得購房補貼后欲退房的,申請人需將已享受的優惠政策和補貼資金退回至相關部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出具“退補證明”。未收到“退補證明”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屋所有權人)不得為購房鄉(鎮)居民辦理相關退房手續。
??(二)申請人購房補貼只可享受一次。
??(三)申請人所購的住房,是指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及房屋所有權人在舒蘭市房產交易系統平臺網上簽訂購房合同且經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備案的新建商品或存量(二手)住房。
??以上優惠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