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5 13:12:26來源: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青海省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政辦〔2022〕97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青海省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1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青海省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見》(國辦發〔2022〕30號)精神,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切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振市場主體信心,助力市場主體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進一步優化公平寬松、開放包容的市場發展環境
??(一)嚴格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強化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落實市場準入“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和清單事項全部實現網上辦理。2022年底前,對帶有市場準入限制的顯性和隱性壁壘開展清理,并建立長效排查機制。完善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暢通市場主體對隱性壁壘的意見反饋渠道,建立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典型案例歸集通報制度。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和外資企業信息報告制度,確保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同等適用于外商投資企業。(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牽頭,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持續推進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規范工業產品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涉及的行政許可、強制性認證管理。繼續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目錄,對繼續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10類產品,推動“轉、減、放”,進一步落實“一企一證”和告知承諾制度,切實促進各項改革措施落地落細。完善工業生產許可證審批管理系統,建設一批標準、計量、檢驗檢測、認證、產品鑒定等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平臺,實現相關審批系統與質量監督管理平臺互聯互通、相關質量技術服務結果通用互認,推動工業產品快速投產上市。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進行信用風險分類,并根據分類結果實施差異化監管。(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規范實施依申請辦理的行政權力事項。2022年底前,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編制公布省、市、縣三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實現同一事項在不同地區同要素管理、同標準辦理。深入推進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積極探索“一業一證”改革,推動行政許可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地區,要明晰審管邊界,強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積極探索行政備案規范管理改革工作。(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切實規范招投標和政府采購流程。規范市場主體公共資源交易行為,加強招標投標全鏈條監管。推動數字證書在平臺跨行業全省通用。探索電子營業執照在招投標平臺登錄、簽名、在線簽訂合同等業務中的應用。取消違規設置的供應商預選庫、資格庫、名錄庫等,著力破除所有制歧視、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政府采購和招投標不得限制保證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機構或擔保機構。探索建立信用保證金減免制度、鼓勵招標人對簡單小額項目不要求提供投標擔保,對中小微企業免除投標擔保,減輕企業負擔。全面推廣應用政府采購交易系統,推進“互聯網+公共資源交易”,招標采購全流程電子化交易率達到100%(涉密項目等不適宜電子化交易的除外)。(省政務服務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國資委等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持續優化市場主體登記服務。實行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推行“一照多址”改革,簡化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登記手續,對市場主體在住所以外開展經營活動、屬于同一縣級機關管轄的免于設立分支機構。全面清理非法設置的企業跨區域經營和遷移限制,簡化企業跨區域遷移涉稅涉費等事項辦理程序。拓展開辦企業“一網通辦”平臺功能,增設銀行預約開戶、辦結件寄遞等服務,提升企業和群眾辦事體驗度。推進開辦企業標準化,鞏固壓縮開辦企業時間至3個工作日成效。探索為新辦企業提供首套章免費刻章服務,持續降低企業開辦成本。(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政務服務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人行西寧中心支行、省郵政管理局等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著力降低市場主體維持成本。推行市場主體歇業備案制度,規范市場主體歇業備案行為,切實降低經營困難市場主體的維持成本。符合《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市場主體,可以按照簡易程序辦理注銷登記。對提交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簡易注銷,登記機關在1個工作日內辦結。完善注銷“一網服務”平臺,持續提升注銷便利度。(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醫保局、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等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進一步優化穩定高效、富有活力的投資興業環境
??(七)嚴格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款。嚴格落實青海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實行目錄清單動態調整機制。圍繞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重點聚焦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嚴厲查處不落實停征免收有關收費項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費標準等行為,堅決杜絕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在全省范圍內公開征集涉企亂收費問題線索,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2022年底前,完成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組織開展聯合檢查,重點查處落實降費減負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執行惠企收費政策等行為。嚴格規范行政處罰行為,堅決防止以罰增收、以罰代管、逐利執法等行為。(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司法廳、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等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動規范市政公用服務價外收費。加強水、電、氣、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市政公用服務價格監管,開展不合理收費清理規范,進一步整治轉供主體在轉供環節的違規加價行為,重點規范非電網直供電價格。對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價格和收費項目實行動態清單管理。2022年底前,在全省范圍內全面落實居民用戶和用電報裝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業用電報裝“零投資”,實行“三零”服務的小微企業平均辦電時間壓減至15個工作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終端用戶實現直供到戶和“一戶一表”。督促商務樓宇管理人等及時公示寬帶接入市場領域收費項目,嚴肅查處限制進場、未經公示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等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著力規范金融服務收費。深入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查處各類違規收費問題,督促銀行機構建立健全內部經營機制,完善收費管理流程,公示收費項目清單,做到依法合規、公開透明,對違反涉企收費政策的金融機構依法采取監管措施。督促銀行機構嚴格執行小微企業貸款“七不準”“四公開”“兩禁兩限”規定,不得在信貸審批時強制企業辦理保險、理財、基金或其他金融產品。鼓勵銀行適當減免賬戶管理服務等收費,擴大支付服務減費讓利對象范圍,加大降費幅度。鼓勵證券、基金、擔保等機構進一步降低服務收費,推動金融基礎設施合理降低交易、托管、登記、清算等費用。(省發展改革委、人行西寧中心支行、省市場監管局、青海銀保監局、青海證監局等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清理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完善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政策措施,明確行業協會商會不得亂收費的情形,組織全省行業協會商會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制定關于促進行業協會商會健康規范發展的政策措施,有效加強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規范管理。開展涉企收費事項督導檢查,進一步加大對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依托“12315”熱線,設立投訴舉報郵箱和電話,暢通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問題投訴舉報渠道。完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項目目錄清單、收費標準清單及收費項目數據庫,進一步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2022年底前,開展涉企收費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和亂收費“回頭看”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推動降低物流服務收費。深入推進交通運輸物流簡證降費、提質增效,進一步減輕道路貨運物流企業負擔,降低道路運輸制度性成本。加快推動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公轉鐵”聯運改革,引導適箱貨源入箱運輸,積極推進“散改集”,提高集裝化運輸比率,推進全省運輸結構調整。對西寧航空口岸轉關貨物公示收費目錄清單,引導機場口岸經營服務企業誠信經營、合理定價,規范服務標準、內容、流程和環節,降低進口環節費用成本,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西寧海關、中國鐵路青藏公司等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進一步優化公開透明、規范便捷的政務服務環境
??(十二)持續推進政務服務便利化。完善“一網一云一平臺”政府信息系統框架,推進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建設,推動涉民生事項全程“指尖辦”。探索將企事業單位、組織團體設立的便民窗口納入政務服務中心體系。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持續提升“一網通辦”“跨省通辦”能力和水平。強化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電子簽名、電子發票等應用,積極拓展電子證照應用和服務領域。推行集成化辦理,實現“一件事一次辦”,大幅減少辦事環節、申請材料、辦理時間和跑動次數,最大程度利企便民。(省政務服務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審改辦、省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等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持續提升投資和建設項目審批便利度。優化壓覆礦產、氣候可行性、水資源論證、防洪、考古、地震安全性等評估流程,依托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統籌落實項目建設條件,加速項目前期生成。強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在線聯合審查,提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效率。2022年底前,建立投資主管部門與金融機構投融資信息對接機制,為重點項目快速落地投產提供綜合金融服務。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市政公用服務企業系統互聯、信息共享,提升水、電、氣、熱接入服務質量。(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地震局、人行西寧中心支行、青海銀保監局、省能源局、省文物局、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等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著力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度。持續優化通關服務,深化“提前申報”“兩步申報”“兩段準入”等改革,完善通關異常處置跨關區協調機制。加快“智慧口岸”“智慧海關”建設,推進進出口環節行政審批線上辦理和窗口遞交紙本、后臺流轉作實體驗核的“一體通辦”。積極拓展“單一窗口”應用范圍,提升國際貿易各方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水平。在通關物流及貿易單證等信息數據實現共享,推進口岸物流無紙化,有效壓縮跨境貿易時間和成本。推廣新一代稅費電子支付系統,實現稅費秒級繳納、稅單流轉全程無紙化。精簡進出口環節監管證件和隨附單證,持續壓縮整體通關時間。(西寧海關、省商務廳牽頭,省交通運輸廳、人行西寧中心支行、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等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不斷優化繳納稅費服務。積極引導繳費人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繳納非稅收入項目。開發“智能退稅”功能,對匯算清繳結算多繳退稅和已發現的誤收多繳退稅業務實行自動推送提醒和在線辦理,經納稅人確認,實現全程免填單、無紙化、無申請退稅。推進社保費全險種全區域實行“網上辦”、“掌上辦”。推行跨省異地電子繳稅業務,大力拓展“非接觸式”繳費范圍。2022年底前,實現95%稅費服務事項“網上辦”,電子發票無紙化報銷、入賬、歸檔、存儲,納稅繳費時間壓減至100小時內,辦理正常出口退稅平均時間壓減至6個工作日內。(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牽頭,省財政廳、西寧海關、省檔案局等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持續規范中介服務。清理規范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建立省級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圍繞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重點聚焦文件、會議紀要等形式委托中介機構辦理的事項,除依法予以保留的,其它收費事項一律取消,防止利用行政權力搭車收費。重點聚焦市場化改革目標任務,現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不得轉為中介服務并收費,防止應由政府部門承擔的費用轉嫁企業承擔。全面實施行政許可中介服務收費項目清單管理,清理規范環境檢測、招標代理、政府采購代理、產權交易、融資擔保評估等涉及的中介服務違規收費和不合理收費。(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等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全面落實惠企政策精準直達機制。2022年底前,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在門戶網站、政務服務網等醒目位置設置惠企政策專區,匯集本地區本領域市場主體適用的惠企政策。全面落實各項稅費支持政策,推廣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服務,完善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實現惠企政策實時歸集、精準推送、線上辦理、快速兌現。鼓勵各級政務服務大廳設立惠企政策集中辦理窗口,確保財政補貼、稅費減免、穩崗擴崗等惠企政策落實到位。(各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進一步優化公正嚴格、監管有力的法治保障環境
??(十八)持續創新提升監管效能。全面提升監管透明度,編制省、市兩級監管事項目錄清單。進一步完善監管方式,全面實施跨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創新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監管方式,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加快在市場監管、稅收管理、進出口等領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依據風險高低實施差異化監管。強化“互聯網+監管”,完善監管數據歸集共享機制,實現監管執法信息公示率100%,避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省市場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審改辦、省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西寧海關等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基準,不斷創新執法方式,鼓勵建立“柔性執法”“服務型執法”等制度。嚴格落實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方案,深入開展行政執法領域執法不公、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等問題專項整治,嚴禁未經法定程序要求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提升行政執法隊伍素質能力,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強化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省司法廳牽頭,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全覆蓋,2022年底前,組織開展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依法查處企業低價傾銷、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加大對仿冒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詆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管執法力度。依法查處平臺企業壟斷案件,嚴格規范滯壓占用經營者保證金、交易款等行為,切實保障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人行西寧中心支行、省國資委等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加強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嚴格知識產權管理,依法規范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及時查處違法使用商標和惡意注冊申請商標等行為。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探索制定民族傳統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等領域知識產權保護行動方案。健全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探索建立省、市州、縣知識產權保護三級聯動機制。挖掘地理標志資源,實施“青字號”農畜產品品牌行動。加快高價值專利培育。建設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實施重點產業專利導航,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行動。(省市場監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司法廳、人行西寧中心支行等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不斷完善政企溝通聯系機制。建立政府部門與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常態化溝通平臺,及時了解、回應企業訴求。建立民營企業評議政府職能部門制度,制定涉企政策要嚴格落實評估論證、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核等要求,重大涉企政策出臺前要充分聽取相關企業意見。建立親清政商關系負面清單,厘清政商交往邊界,規范政商交往行為。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家公平競爭。鼓勵引導企業家履行社會責任,健全企業家回饋社會的激勵機制。(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聯等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著力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打造誠信政府。加大對“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行為查處力度,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2022年底前,落實逾期未支付中小企業賬款強制披露制度,將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范圍。全面加強信用信息歸集力度,及時將相關部門報送的政務失信行為信息、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失信行為信息等納入相應主體信用檔案,在開展各類政務服務事項過程中進行信用狀況查詢,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強化營商環境法治保障。全面實施《青海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不斷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健全優化營商環境“1+N”政策體系,鼓勵各地結合實際迭代升級本地區營商環境綜合性改革措施。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持續開展營商環境突出問題整治,著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牽頭,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準確把握政策要求,圍繞目標任務,完善配套措施,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在規定的時間節點完成各項任務。要建立完善統籌協調、督導落實、考核評價等制度機制,橫向上加強銜接配套,縱向上做好對接配合,抓好方案協同、落實協同、效果協同,有效整合各方資源,推動形成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強大合力。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采取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切實做好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提升公眾對優化營商環境的知曉度、參與度、滿意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省政府辦公廳將適時進行督導,請各地區、各部門于2022年12月30前將貫徹落實情況報送省政府辦公廳。
??附件:青海省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任務分工臺帳